經營范圍
法律、法規、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;法律、法規、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(審批)的,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(審批)文件經營;法律、法規、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(審批)的,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。(一般項目:住房租賃;物業管理;餐飲管理;企業形象策劃;市場營銷策劃;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;企業管理咨詢;停車場服務;專業保潔、清洗、消毒服務;裝卸搬運;廣告發布;家政服務;會議及展覽服務;酒店管理;日用電器修理;5G通信技術服務;技術服務、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技術交流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推廣;房地產評估;房地產經紀;房地產咨詢;非居住房地產租賃(除許可業務外,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)許可項目:住宅室內裝飾裝修;住宿服務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)